先确认自己目前在日本是否已有在留资格(如留学、工作、配偶、永住等),以及希望在日本停留的年限、计划参与的业务规模,再据此初步判断是否必须切换到“经营·管理”,还是可以先在现有在留资格框架内扮演股东/所有者角色。
在日本收购公司能拿到经营·管理签证吗?面向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买家的数字化解析
从数字看,日本并不存在“买公司就自动送签证”的制度,但在满足一定业务规模和实体要求的前提下,以收购日本企业为基础去申请在留资格“经营·管理”是相当现实的路径。同时,持有留学、工作、配偶等其他在留资格的情况下,也有机会先成为股东/所有者,再在合适时点切换到“经营·管理”。关键是围绕约500万日元资本金或投资额、独立办公场所和可持续业务三项条件,结合自身国籍和资金出境限制,提前把路线设计清楚。
分步说明
- 1梳理现有在留资格与个人目标
- 2用数字设定能满足签证要件的目标业务条件
围绕“500万日元以上资本金或总投资”“2名以上日本人等常勤员工”“与住宅分离的实体办公室”三项基准,反推所需的营业收入规模、员工人数和办公场所条件,用具体金额、人数和面积等指标锁定自己要寻找的目标公司范围。
- 3寻找M&A标的并做第一轮筛选
确定行业、地域和投资区间(如1,000万〜3,000万日元),通过M&A中介收集标的信息,同时从“营业规模”“现有雇佣人数”“有没有实体办公室”三个角度进行初筛,判断与经营·管理签证要件的匹配度。
- 4并行推进尽职调查与业务计划编制
对目标公司进行财务、税务、劳务和许可等尽职调查,并基于过去2〜3期的实际数据,编制约3年的业务计划,包含营业收入、利润、雇佣计划和追加投资金额等,用于既支持投资决策,也支撑签证申请材料。
- 5把买卖合同与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挂钩
在股权/资产买卖合同中增加条款,将“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列为交割前提条件,签约后尽快向入管局递交申请,并根据预计审查周期调整交割时间表,降低“交割完成后签证却未获批”的风险。
- 6取得签证后完成交割与董事就任登记
拿到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后申请签证并入境日本,再完成股权转让款支付、董事变更和代表董事就任登记、办公室租约承接等后续手续,从形式与实质上都进入经营者角色。
目录
直接结论:只买公司不会自动拿到签证,但拿“经营·管理”是现实可行的
先用数字把结论摆出来:
- 日本不存在“买公司就自动送长期签证”的制度。
- 以收购日本企业为前提取得在留资格的主路径,是在留资格“经营·管理”(旧称“投资·经营”)。
- 根据出入境在留管理厅告示和指南,通常会看三条硬指标:
- 是否在日本经营或管理实体业务;
- 是否满足以下二选一:
- 常勤雇佣2名以上日本人等员工,或
- 具有与上述相当规模的业务,一般理解为500万日元以上的资本金或投资;
- 是否拥有与自宅分离的实体办公室。
- 如你已持有其他在留资格(例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日本人配偶”“留学”等)居住在日本,在该在留资格允许的活动范围内,原则上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或出资人,不一定立刻要改为“经营·管理”。
所以,“为了签证去低价买一家亏损空壳公司”这类想法在日本行不通。真正的审查重点是能否用具体数字说明业务规模、雇佣和办公室。另一方面,在日本中小企业M&A市场,满足上述条件、并据此取得签证的案例在实务中相当常见,只要有熟悉流程的专业团队介入,整体是有可复制性的路径。
对于来自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的买家,还需要叠加本国的外汇、资金出境和税务合规框架。下面逐块拆开说明。
日本投资·经营类在留资格的全景:哪些签证类型相关?
典型问题:想住在日本,又想买业务
当境外投资人打算收购日本中小企业时,大致会落在三种情形:
- 目前不在日本居住 → 希望通过收购公司移居日本
- 主选项:在留资格“经营·管理”。
- 已经持工作类签证在日本 → 想在打工/本职以外成为企业所有人
- 可以在维持“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高度专业职”等的前提下持股、担任董事,但全职经营时通常要切换到“经营·管理”。
- 配偶是日本人、或本人是永住者等 → 签证约束最小
- 在业务收购和经营上,基本与日本人类似,自主空间大。
本文会把重点放在最常见的第一种:以经营·管理签证为目标收购日本业务的路线,同时也会触及第二、三种情形,以及留学生持股经营的现实做法。
什么是“经营·管理”在留资格?
官方名称为“经营·管理”,由原“投资·经营”更名而来,其核心要点(根据法务省告示和入管资料归纳)为:
- 适用于在日本从事企业经营活动,或负责企业管理的人;
- 范围涵盖:株式会社、合同会社等营利法人的经营者、董事,以及分公司负责人等管理人员;
- 在留期间:3个月〜5年(首签多见1年,后续视经营实绩延长)。
更准确的理解方式是:这不是“只要出钱投资就给的签证”,而是“你是否在日本实际运营一个有实体、有规模的生意”。
经营·管理签证的核心要件:用数字拆解
制度上的细节写在告示和指南里,但实务审查时,基本都围绕三大块:
1. 业务实体:必须是日本境内的实际经营
- 公司需要在日本国内设有本店或分支机构;
- 本人需要符合以下之一:
- 担任公司代表董事、董事等,直接参与经营;
- 担任分公司经理、事业所负责人等,参与管理;
- 完全没有营业、长期搁置的“空壳公司”,原则上很难获批。
2. 业务规模:500万日元或2名常勤员工是一条分水岭
很多人会问:“最低投多少才能拿到?”——日本法律条文并未写死具体金额。但在法务省告示和指南中,给出了这样的判定逻辑(要点概括):
- 业务需满足:
- 常勤雇佣2名以上日本人或具有类似在留资格的人,或
- 具备与上述相当的业务规模;
- 为便于判断业务规模,实务中通常以500万日元以上的投资或资本金作为参考线来说明。
据此,实务设计一般是:
- 新设公司(从零创业型):注册资本金至少500万日元;
- 收购现有公司型:买下公司后,使其资本金、追加出资及业务资产合计达到约500万日元以上,较为稳妥。
3. 办公室要件:与住宅分离的实体办公场所
- 需要以公司名义签订办公室租赁合同,作为公司本店所在地;
- 通常要求:
- 纯住宅用途合同一般不被接受(合同上明确禁止办公室用途的物业风险较高);
- 联合办公和虚拟办公室要具体看合同形态,部分形式很难被认定为“实体办公室”;
- 最理想的是有独立空间、可上锁、有邮寄接收功能,能解释为实际办公地点。
在中小企业M&A中,目标公司往往已经有办公室,这一点反而比自己新设会社更省力。
4. 业务计划:通常要看到未来3年收支预测
- 需提交日文版业务计划书,一般覆盖未来约3年;
- 基本内容包括:
- 销售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的年度计划;
- 雇佣维持与新增雇佣计划;
- 追加投资和资金使用路径;
- 即便短期内有亏损,只要能清楚说明走向盈利的策略与路径,仍是可被审查的对象。
面向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买家的提醒:日本要看“在日本的规模”,不是你全球的规模
日本入管看的是你在日本境内业务的规模与实体,并不会因为你在中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有多大的集团或多少资产,就自动放宽数字要求。因此,即使你在本国已拥有大型企业,进入日本市场时仍要用“500万日元投资额+实体办公室+日本本地雇佣”这套本地数字重新搭建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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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为买家为什么“买公司就能给签证”是误解?
股权价格 ≠ 被认定的“投资额”
一个常见误区是:“只要花500万日元以上买一家日本公司,就自然能拿经营·管理签证。”
但入管真正看的,是投入到业务中的资本金和业务规模,而不是你支付给卖方股权的价格本身。
举例:
- 卖方持有100%股权的小公司;
- 资本金:100万日元;
- 现金:50万日元,几乎无其他资产;
- 营业收入:持续下降;
- 员工:0人;
- 股权买价:600万日元。
在这个场景中,即使你付了600万日元买下全部股权,公司内部的资本金和业务规模仍然很小,几乎没有雇佣,也没有实体扩张。若你不在收购后追加增资,把资本金提高到500万日元以上、补足人员和办公室,仅凭“股权买价600万”这一点,很容易被认为不满足500万标准。
反过来:
- 资本金:1,000万日元;
- 年营业收入:1亿日元;
- 常勤员工:5人;
- 股权买价:3,000万日元。
这类公司的话,即便你压到了更低价格,只要业务和雇佣规模在那里,从签证角度看就天然处于有利位置,只需如实说明现状和未来计划即可。
亏损或无雇佣的公司不是“绝对不行”,但解释成本高
- 长期休眠、几乎无营业、无员工的小公司;
- 连续亏损、业务在收缩的公司;
这些标的理论上可以通过:
- 追加出资;
- 新租办公室;
- 新增雇佣;
再配合清晰的业务重构计划来申请经营·管理签证。从制度上来说不能说“绝对不可能”,但:
- 審查时需要更详细地说明业务持续性与稳定性;
- 所需材料变多、审查期往往变长,时间与顾问成本随之上升。
用投资回报的角度看,用同样的500万〜1,000万日元去买一家已有营业和雇佣的小型盈利企业,往往比去“救活”一个休眠空壳,在“签证通过率/解释成本”这个维度上,更划算。
给中国买家的外汇安排建议
对中国居民而言,这里的“500万日元投资额”需要通过合规渠道资金出境:
- 通常需要利用年度个人购汇额度、合规跨境支付或境外家族信托/公司等安排;
- 资金路径本身不直接影响日本入管审批,但要确保能提供清晰的资金来源与路径证明;
- 建议提前与在中国的银行、合规顾问沟通出境路径,再与日本侧M&A中介协调付款节奏。
新加坡、马来西亚买家由于资本项目更开放,资金汇往日本的操作相对简单,但银行KYC(了解你的客户)和反洗钱审查同样需要预留时间。
已在日本居住者收购业务时:按在留资格类型如何设计?
如果你已经持某种在留资格居住在日本,能否买公司、能参与多深,要看该签证对“可从事活动”的限定。下面分几类整理。
工作类在留资格(例如“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
- 原则上,日本签证是按“从事何种活动”管理的;
- 仅仅持有股份、作为投资人、偶尔参加董事会,一般不被视为违反工作类签证的本来活动;
- 但如果你辞去现职,全职投入被收购公司的经营,就更符合理应转换到“经营·管理”的逻辑。
典型组合:
- IT工程师(技术·人文知识·国际业务)平日正常上班,周末运营一个规模很小的电商,这类在“业余副业”范围的活动,日本实践上多半会被容忍;
- 如果你打算辞职,然后把时间全部投入到收购来的公司经营上,实务上通常建议你同步申请变更为“经营·管理”以降低风险。
留学在留资格:可以做股东,但不得本末倒置
对于留学生,日本官方资料的一般理解是:成为公司股东或出资人本身,并不直接与“学习”这一本来活动相冲突。例如:
- 用自己名义设立株式会社或合同会社,仅作为股东持股;
- 与朋友或商业伙伴共同出资成立公司,各自持份;
- 买入一家中小企业部分或全部股权,只当所有者之一。
上述“资本参与”,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通常被认为可行。但有两点需要特别把握好:
留学签证的主轴必须仍是“学习”
- 日常主要活动、时间分配仍要体现“以在校学习为主”;
- 若你以代表董事身份全职管理公司,很容易被认为已经超出“留学”的在留资格范围。
准备在毕业或业务扩张时机切换到“经营·管理”
- 在学期间以股东身份参与,学业优先,不深入参与日常管理,风险相对较低;
- 打算毕业后或业务做大后正式全职经营时,提前计划好申请切换为“经营·管理”。
这可以理解成:“留学生可以持有公司,但若想以经营者身份全职运作,就要换签证”。对打算提前布局M&A与创业的留学生,这种“两阶段设计”更稳妥。
日本人配偶、永住者等在留资格
- 活动限制小,基本和日本人一样可以自由设立公司、收购业务、兼多种经营;
- 这类情况下,签证不再是决策主约束,注意力更多可以集中在:
- 业务本身是否值得收购;
- 税负结构;
- 资金进出路径等。
总体上,你需要先搞清楚:
- 自己是为了“拿签证才去买公司”;
- 还是“已经有签证,只是想通过买公司扩展事业”。
不同出发点,对时间表和结构设计影响很大。建议一开始就把当前在留资格的有效期、更新点与M&A时间轴一起画出来,再和顾问一起微调。
实务推进:如何并行M&A和签证申请?
标准时间线:3〜8个月
将收购一家中小企业与取得经营·管理在留资格放在一起看,可以粗略拆为以下阶段:
第0〜1个月:寻找标的与方案初步评估
- 明确行业、区域和总投资预算(例如1,000万〜3,000万日元);
- 通过M&A中介获取候选项目;
- 与熟悉入管实务的行政书士一起,初步评估在留资格路径。
第1〜3个月:签订基本条件书与尽职调查
- 深入核查营业收入、利润、员工结构、办公室情况;
- 定量评估:该标的现状离经营·管理签证要件还有多远;
- 预估需要多少增资、是否需要调整雇佣或办公地点。
第2〜4个月:业务计划与签证材料准备
- 编制3年期业务计划与资金计划;
- 起草买卖合同、续签或新签办公室租约,整理公司章程、登记簿等基础文件。
第3〜6个月:提交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申请并等待审查
- 材料齐备后,向有管辖权的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局递交申请;
- 实务中审查期多在1〜3个月范围内波动。
第6〜8个月:取得签证、完成交割并正式运营
- 拿到认定证明书后办理签证签发;
- 入境日本,完成股权交割;
- 办理董事变更、代表董事就任登记,以及办公室租约承接等。
经验丰富的中介能显著降低时间和沟通成本
日本入管在解释规则、回答一般性问题时相对耐心,但不会对个案做“事前承诺”。如果由有跨境经验的行政书士和M&A中介联手管理流程,可以在不违反规则的前提下更精确地安排时间表,比如先锁定交易条件、再选择最佳的申请时点,从而减少来回沟通和等待浪费。
如何在合同条款上把签证风险锁住?
对买家来说,最大的顾虑是:“万一公司买下来了,签证没批怎么办?” 实务上的典型做法包括:
条件性交割
- 先签署股权/资产买卖合同,但约定: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取得;
- 关键许可证承继或再取得;
- 等条件满足后再进行最后交割。
分批交割
- 先取得一部分股权,保留余下部分在签证获批后再转让;
- 可与业绩对赌安排或分期付款结合。
与日本本地合伙人共同投资
- 先由日本在住的共同经营者持有部分或全部股权并负责日常经营;
- 在你获得签证后,再通过增资或股权转让调整持股结构。
这些结构都涉及公司法、税务和有时还会涉及两国间税收协定的考量,需要专业意见。但在日本中小企业M&A市场上,“一次性100%当场过户”并不是唯一标准答案,更灵活的安排并不少见,关键在于由懂跨境实务的中介来为你把握平衡。
关于日本中小企业M&A整体流程(从寻源、估值到交割),可以参考更系统的说明文章,例如“如何收购日本中小企业:面向海外买家的完整指南”,方便你把签证流程放进更大的时间轴中理解。
投资金额与签证难度:应该瞄准哪个区间?
按投资区间对比:签证可行度 vs 业务风险
用一个简化表,把不同投资规模对应的“签证友好度”和“业务波动风险”对比出来(为经验性判断,实际仍要看个案):
| 预估总投资区间 | 典型标的规模 | 经营·管理签证可行度(经验判断) | 业务风险(盈利波动) |
|---|---|---|---|
| 〜500万日元 | 个体经营、小额收入公司、休眠公司 | △ 为满足要件通常需追加出资、招聘和办公室投入 | 高:现有营业基础薄弱 |
| 500〜2,000万日元 | 小型餐饮、服务业、细分B2B企业 | ○ 条件可通过设计达到;若已有雇佣和收入则较有利 | 中:要防范老板更替引发客户流失 |
| 2,000〜5,000万日元 | 员工10〜20人的区域性企业 | ○〜◎ 雇佣与资本金要件往往自然满足 | 中〜低:但需更严谨的尽调 |
| 5,000万日元以上 | 区域龙头、多门店连锁 | ◎ 签证要件一般不成问题 | 低〜中:但由于绝对金额大,更不能接受结构性硬伤 |
可以看到:
- 与其持续思考“如何用最低成本刚好过线”,
- 不如寻找“业务本身有一定体量,顺带自然满足签证要件”的标的。
从整体风险回报比上看,这样的组合往往更优:你不会为勉强过线而背负长期亏损或额外修正成本。
面向新加坡/马来西亚买家的税务视角
新加坡和马来西亚都对境外所得有各自的课税规则:
- 日本公司产生的利润首先在日本缴纳法人税与消费税相关义务;
- 将利润分红或管理费汇回新加坡/马来西亚时,可能触发本国的跨境税务申报;
- 日本与新加坡、马来西亚分别有税收协定,部分股息/利息的预提税率会受协定约束。
这些与日本的在留资格审批是两条线,但对投资总体收益率影响较大。建议在锁定投资区间时,尽早让本国税务顾问与日本侧顾问一起做一个粗略测算,再决定要不要通过日本控股公司或区域性控股结构来持有标的。
常见坑位及规避方式
坑1:仅用虚拟办公室申请
- 为节省成本,只买“虚拟地址/邮筒服务”来挂靠公司;
- 入管很可能认为“缺乏实体办公室”,从而质疑业务真实存在。
规避思路:
- 至少租用小型独立办公室,无论面积多小,都要能证明是实际办公场所;
- 若使用联合办公空间,尽量选择“固定工位或独立间”,并保留可证明专用性的合同和照片。
坑2:长时间没有营业收入
- 拿到签证后若长期几乎无营业收入;
- 在下次续签时,“是否真实开展业务”会被重点关注。
规避思路:
- 优先选择有存量客户和订单、收购后短期内可维持一定营收的业务;
- 业务计划中争取第一年度就有可观营收,哪怕利润率不高,也有利于续签。
坑3:挂名董事/名义经营
- 实务中,如果日本合伙人全权经营,而外籍投资人只是“挂名代表董事”;
- 入管可能认为外籍人士并未实际从事“经营·管理”,影响签证续签或变更。
规避思路:
- 确保你本人实际参与关键决策、客户洽谈、业务规划等,可以通过会议记录、合同签字记录等形成证据链;
- 即使有日本合伙人负责日常运营,也要有清晰的职责分工说明,而不是单纯“出名”。
坑4:税务和社保未规范
在日本中小企业中,以下情况并不少见:
- 以往年度有小额漏报或申报不及时;
- 未按规定加入社会保险;
- 劳动条件通知书不完善。
这类“微瑕疵”本身多半不会直接导致签证被拒,但:
- 在尽职调查阶段要查清;
- 最好设计一套在收购后1年内逐步规范的计划,并由专业团队协助执行。
日本税务署和年金机构对中小企业的态度相对务实,只要主动沟通、按要求补缴或矫正,通常不会“一刀切式”给出致命处罚。对于跨境买家,更实际的做法是:
- 在尽调阶段量化这些潜在负债;
- 在交易价格或对赌安排中反映出来;
- 把整改执行工作交给熟悉日本操作的会计师、社保顾问和M&A中介去“打点”。
如果你还要进一步优化日方与母国之间的税负结构、红利汇回路径,可以参考“收购日本中小企业时的税务与交易架构入门”一类的专题文章,将“签证可行性”和“整体税后回报”综合考虑。
总结:从数字出发,签证与M&A是可兼容的双目标
从投资者视角再归纳一遍:
- 日本在留资格审查的重点,是“在日本的业务实体与经营参与度”,而不是你支付的股权价格本身;
- 常用的实务基准包括:
- 资本金/投资额:500万日元以上;
- 常勤雇佣:2名以上日本人等员工,或具备相当业务规模;
- 办公场所:与住宅分离、可证明实体存在的办公室;
- 对于持有留学、工作、日本人配偶等在留资格的人来说:
- 一般可以先成为公司股东/出资人;
- 在准备全职投入经营时,再申请切换为“经营·管理”,能减轻一开始的压力;
- 在日本的中小企业M&A市场中,天然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业并不少见,
- 没必要为签证专门去买一家公司“壳”;
- 更合理的是,先按业务质量和价格筛选,再让专业团队把签证结构嵌进去;
- 实务中的难点更多集中在:
- 时间表匹配(入管审查周期 vs 交易交割时间);
- 文档准备(业务计划、办公室证明、资金来源说明等)。
这些环节,对境外买家确实繁琐,但都属于“可以外包给懂行的人”的工作。日本政府部门的执行在中小企业层面相对灵活,只要结构设计合理、资料准备充分,经验丰富的行政书士和M&A中介通常能帮你把这些“麻烦事”打包处理好。
如果你已大致确定行业与投资区间,希望进一步评估“适合的日本标的+可行的在留资格路径”,可以在提交买家意向时简单介绍你的背景、资金来源国家/地区和目标时间表,让专业团队一次性从项目匹配与签证合规两条线帮你做初步测算。
准备在日本收购企业?
告诉我们您的需求。我们的团队协助经过认证的海外买家寻找并评估机会。
申请成为买家参考文献
- 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出入国管理及び難民認定法)[https://elaws.e-gov.go.jp/document?lawid=326CO0000000319]
- 法務省告示「上陸許可基準を定める告示」[https://www.moj.go.jp/isa/publications/koji_index.html]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在留資格「経営・管理」』解説ページ(在留資格の説明および要件に関するガイドライン)[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index.html]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申請(経営・管理)』記載要領・必要書類一覧[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procedures/nyuukokukanri07_00045.html]
- 出入国在留管理庁『留学の在留資格』概要(留学ビザの活動内容と制限に関する解説)[https://www.moj.go.jp/isa/applications/status/index.html]
※各出典は法務省および出入国在留管理庁の公式サイトで公開されており、在留資格の要件や必要書類の最新情報はこれらの一次情報を必ず確認してください。留学生による会社設立・出資については、留学の本来活動を妨げない範囲であれば一般に可能と解されますが、個別事案ごとに所轄の出入国在留管理局または専門の行政書士に確認することを推奨しま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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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E Nexus Editorial Team
由 SME Nexus Editorial Team 调研撰写。
监修:Atsushi Kato (加藤篤志)(Supervising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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